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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17号云南大学生公务员考试辅导班云南大学东陆园开班了

    2008-07-10 09:34:50

    客户的大小不在于实力、而在于胸怀、我们只服务胸怀大志的客户、否则只会浪费我们的时间、败坏我们的名声、同时也浪费他自己的金钱、我们相信我们的客户都能成功、正如我们自己也渴望成功、我们坚信我们的客户都能走向世界、因为我们正在走向世界

    根据云南省2008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考前培训班课程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同时开设《公安基础知识》(公安类考生选学)、《公务员面试方法与技巧》等培训课程。
    二、师资力量:专门组织云南大学等高校历年公务员考前培训授课专家,2005、2006、2007版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参考用书《综合知识教程》编写专家组实施教学。
    三、开班时间安排:
    (一)昆明开班(每月均开班)
    开班时间:2008年7月17日(全天班)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授课。
    授课地点:云南大学本部(东陆园)
    培训费用:210元(RMB)
    四、报名、考试时间:
    2008年6月份报名,8月份考试
    网址:www.ynexam.com
    交费银行:中国建设网上电子银行
    温馨提示:
    2008云南公务员考试报名地址为云南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我们为考生免费协助考试报名指南、公务员职业生涯规划、照片处理及上传、网上电子银行交费、打印准考证等服务。
    报名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43号电大写字楼5楼520室(云师大正门对面)
    报名电话: 0871-5388922、13629477159
    在线咨询QQ:122738362   飞信号码:669904967

  • 2008年云南公务员考生注意!考试报名、照片上传、网上银行交费有困难的进来

    2008-06-20 15:06:44

    █公务员报名、照片、交费困难的进来!!
    大家好!!!
    参加2008年3月22日、4月5日、5月3日、6月7日、及要参加6月28号和7月5日公务员培训的学员请到我们的办公室求助办理。我们为学员提供网上报名协助、照片上传、网上银行交费等等免费服务。请联系以下“

    报名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43号电大写字楼5楼520室(云师大正门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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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省2008年各地州市公务员招考辅导班招生简章

    2008-06-08 11:07:39

    根据云南省2008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考前培训班课程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同时开设《公安基础知识》(公安类考生选学)、《公务员面试方法与技巧》等培训课程。
    二、师资力量:专门组织云南大学等高校历年公务员考前培训授课专家,2005、2006、2007版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参考用书《综合知识教程》编写专家组实施教学。
    三、开班时间安排:
    (一)昆明开班(每月均开班)
    开班时间:2008年7月5日(全天班)   6月28号周末班

    7月5日[全天班]:云南2008公务员考试培训云南大学开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授课。
    授课地点:云南大学本部(东陆园)
    培训费用:210元(RMB)
    四、报名、考试时间:
    2008年6月份报名,8月份考试
    网址:www.ynexam.com
    交费银行:中国建设网上电子银行
    温馨提示:
    2008云南公务员考试报名地址为云南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我们为考生免费协助考试报名指南、公务员职业生涯规划、照片处理及上传、网上电子银行交费、打印准考证等服务。
    报名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43号电大写字楼5楼520室(云师大正门对面)
    报名电话: 0871-5388922、13629477159
    在线咨询QQ:122738362   飞信号码:669904967
  • 2008年云南省招考公务员岗位计划表

    2008-06-07 11:57:36

  • 2008云南省各级各地公务员考试报名咨询电话

    2008-06-07 11:56:56

  • 2008年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系统录用公务员

    2008-06-07 11:54:51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

    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云南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组织实施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含部分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下同)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08年云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08年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云南省人事厅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2008年云南省招考公务员岗位计划表

    云南省2008年法检察系统考试用书

    2008年云南省人事厅考试中心详细地址、联系方式

    2008云南省各级各地公务员考试报名咨询电话

    2008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4000余名。

    本次招考的具体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08年云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该《简章》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省委组织部网站(www.ccp.org.cn

    省人事厅网站(www.ynrs.gov.cn)

    云南考试网(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www.ynrsks.cn

    各州(市)实施本次考录工作的具体公告,在以下网站公布:

    曲靖: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qjrs.cn

         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

         曲靖珠江网:www.zjw.cn

         曲靖信息港:www.eqj.cn

    丽江:丽江人事人才网(www.ljrsrc.cn

    保山:保山党建网(www.bsdj.org.cn

          保山人事人才网(www.bsrs.gov.cn

       保山市政府门户网站(www.baoshan.gov.cn)

    大理:大理人事人才信息网(www.dlrs.gov.cn )

    楚雄: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府门户网站(www.cxz.gov.cn

    玉溪:玉溪人事人才网(www.yxrs.gov.cn

    怒江:怒江人事局http://www.njrsj.cn

    昭通:昭通市人事局人事人才工作网(www.ztrs.gov.cn)

    德宏:德宏州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dh.gov.cn/

       德宏人事网:http://www.dhrs.yn.gov.cn/

    西双版纳:西双版纳政务信息网(www.xsbn.gov.cn

    西双版纳党建网(www.xsbndj.gov.cn

    西双版纳人才服务中心网www.xsbnrc.cn

    临沧:临沧公众信息网(www.lincang.gov.cn

    红河: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

    文山:文山政务网(http://www.ynws.gov.cn

    文山人事网(http://www.ynwsrs.gov.cn

    迪庆:迪庆州电子政务门户网站www.diqing.gov.cn

    迪庆州信息公开门户网http://dq.xxgk.yn.gov.cn

    普洱:中国茶城在线网(www.chacheng.cn

    本次招考的所有岗位统一使用11位岗位代码,开头2位为“36”的岗位为省属岗位及部分未驻州市的省级直管部门(监狱、劳教系统),招考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部分驻州市的省级直管部门(工商、地税、质监、药监系统)的招考工作(包括报名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前的公示)由省人事厅委托各州市负责招考,昆明市2008年没有招考任务,驻昆明的省级直管单位的招考工作由省人事厅统一负责;其余岗位的招考工作由各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二、报名与报考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的时间定为2008年6月17日至27日,具体为每天的6:00-24:00(中断时间为系统管理及数据备份时间)。

    网络报名网站为云南考试网: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www.ynrsks.cn

    2、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至1990年1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成人教育学历的人员需具有毕业证方可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3、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08年全国范围内公务员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在职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在读的非2008年毕业的高校学生、现役军人、近两年内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被辞退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近两年内未满原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在2005-2008年内任何公务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4、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的资格审查为在线审查,报名数据不进行人工维护,请报考人员仔细校对报名信息。网络报名的大致流程为:登录云南考试网—准备一张160像素(高)×130(宽)像素的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素色背景)—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详见云南考试网(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www.ynrsks.cn)。以下为相关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一旦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确认(无论是否缴费),考生的报名信息不能修改。即:已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无论是否缴费),网络报名系统将禁止报考人员报考其它岗位。

    (2)资格审查时的一些具体规定

    各单位招考计划中“毕业年限或参加工作年限”指的是从2008年1月1日起算的年数,在此之前毕业的,每1年度计算1年(如2007年毕业的,算1年;2006年毕业的,算2年;以此类推)。该栏填“0”则专指招收2008年的应届毕业生。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指:按照普通计划招生,并通过全日制学习的高(中)等院校学生。即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的学生。

    部分招考职位要求具备一定年限的基层工作经历,对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为: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及在农村或城市社区工作、在部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经历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本科毕业后就业一段时间又考上普通招生计划的研究生继续深造,并于2008年毕业的人员,视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承认其工作经历(类似人员以此类推)。

    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报考人员须取得单位同意;属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人员,须在2008年6月2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才可报考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

    部分招考职位要求英语四、六级合格或有证书,按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的有关精神,四、六级考试改革后总成绩426分及以上在本次公务员招考时算为合格。

    (3)为使网络报名的资格审查更具操作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发布了《云南省公务员招考专业指导目录》,以匹配高校设置的专业与公务员岗位需求的专业。具体专业目录可至省人事厅网站下载。

    部分职位要求的专业相关性由具体审核部门根据岗位需求与报考者所学或所从事的专业予以界定。报考者若具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关从业(执业)资格证书,可视为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这部份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在个人简历一栏填明与岗位所需专业有关的有权部门颁发的相关从业、执业资格证书的详细情况)。

    专业目录中未涉及的专业,由审核单位根据岗位实际及报考者所学专业的相似程度,自行确定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4)本次考试为方便考生,当考生进行网络报名时,可以在公布的云南省内考试地点里自由选择考试地点。

    (5)每天16:00以前的报名数据于当天24:00以前返回审核结果,16:00-24:00的报名数据可能需迟至次日24:00以前才能返回审核结果。为减轻服务器压力,请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数据后不必时时刷新页面,稍待一段时间再查询审核结果。

    (6)网络报名人员须进行网上缴费,具体缴费程序请注意云南考试网的相关细则。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减免考试费用人员需由本人或委托人在各地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证明。请有关人员注意各地公告指定的提交证明时间及地点(报考岗位代码前2位为“36”及“01”的岗位的减免费用人员,于6月30日8:30至15:30到昆明市潘家湾44号云南省人事厅考试中心提交证明材料)。

    (7)报名人数与计划录用数须达到3:1,否则将取消该岗位(特殊的经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岗位除外),不足报名比例岗位也可由州(市)以上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商用人单位及考生本人调剂报名。录用人民警察的岗位,若报考人员系公安专业(院校)毕业生,经批准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上述人员在后续的笔试、面试阶段仍受最低控制分数的限制。报名结束2周内,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报名点及前述网站公布,因该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将由省人事厅退还报名费(详细时间及地点见云南考试网通知)。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在以往公务员考试中因违纪被公示不得参加2008年考试的人员但又通过报名,在报名结束后经比对诚信纪录查出的,一律不予退费。

    (8)考生报名信息由考生自行维护,省人事厅原则上不更动考生的任何报名信息,请考生在填报信息时注意校核。

    (9)准考证全部由考生从网络下载打印,下载时间为:8月中旬至开考前。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10)网络报名期间考生可通过以下E-MAIL信箱反映报名审核问题:ynsrstgwyglc@21cn.com(该邮箱仅在网络报名期间开放,且只负责解决网络报名审核问题,关于报名系统的技术问题请至云南考试网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www.ynrsks.cn查询)。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本次笔试考《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门科目,这两门科目的考试范围以《云南省2008年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申论》满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200分,总计300分。录用公安人民警察(不含安全、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森林公安)的岗位,还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除以上三门笔试科目外,各地自行加试的笔试科目无效。

    公务员招考按规定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公务员考前培训。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08年8月30日、31日。笔试地点及具体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按岗位分类的排名名单(含笔试加分)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根据各地上报的岗位代码排定后,在笔试结束45天内下发各州市,同时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网站公布。

     4、笔试有关加分政策

    (1)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有关要求,对于从2003年开始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云青联〔2004〕8号文件规定,同时予以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按云教学〔2005〕14号、云青联〔2006〕25号文件规定,凡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在报考云南省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总分分别加4分、3分、2分。这部分人员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报名时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2)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予以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报名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在报考人民警察的岗位时,予以笔试成绩加3分的优惠,报名时需提供有关部门认定并颁发的《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所有拟加分人员在通过网络报名后,需将申请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用扫描仪扫描后形成电子照片,并从www.ynrs.gov.cn的“公务员招考”栏目中下载《笔试加分人员申请表》,如实填写后,于2008年6月30日以前用E-MAIL将证明材料的电子照片及笔试加分人员申请表发送至电子邮箱ynsrstgwyc@sina.com中。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审核后将于笔试前在网络上公示加分人员名单。

    同时符合上述几种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四、面试

    2008年云南省各级公务员考试不设储备人员库。面试相关程序如下:

    1、确定面试人员

    (1)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首先确定辖区内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界定考生成绩是否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时要将其笔试加分计算在内)。

    (2)确定面试人员。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一、笔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二、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排列,排在招考计划数2倍的范围内。

    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面试人员数与录用数不足2:1的,则从最低控制线以上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面试(自行放弃面试的人员需向同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提交书面说明,此说明可以使用传真件,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三年禁止参加云南省内的各级公务员考试)。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或进入面试人员临时缺考导致)不足2:1比例的岗位,经州(市)以上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批准,可进行等额面试。

    2、考生信息复审

    考生个人信息的复审时间为面试前1至2周,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对比。届时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取消该人员面试资格,并按照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在面试当天复审资格,递补人员由各地进行公示,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若资料仍旧不符则取消该岗位或等额进行面试。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各一份,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进行复审。

    3、面试的实施

    由州市以上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负责面试的组织。我省各州市均实行统一时间及地点的面试。面试可采取单一面试方法,也可以根据岗位需要,采取多种测试方法。面试的具体实施细则待笔试后另行通知。

    4、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面试的满分为100分,2008年全省统一划定60分为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60分,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的面试,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核。

    五、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

    从2008年开始,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按一定比例加权合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报考普通公务员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笔试加分)/3)×50% +(面试成绩×50%)

    2、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笔试加分)/4)×50% +(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的确定。各州(市)组织、人事部门和省级招录机关按照笔试和面试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岗位排名,按每个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与计划招考数进行等额体检和考察。

    2、体检。普通岗位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公安人民警察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及云南省公安厅下发的相应规定进行体检。报考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按司法部公布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根据我省实际,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基础上,我省报考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身体条件放宽为:身高,男性不低于1.66米,女性不低于1.58米;裸眼视力,本科生为4.6(0.4)以上、大专和中专生为4.8(0.6)以上。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此类标准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全省公安机关考录人民警察岗位的体能素质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根据《体能测试评分表》的项目和内容进行打分,男女各四项测评项目,每项满分100分,在总分400分中取得240分以上者视为合格达标。

    相关体检标准和公安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试标准可在省人事厅网站(www.ynrs.gov.cn)查询。

    3、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考机关负责。招录机关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或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复审。

    若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顺延该岗位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参加体检和考核。

    七、公示和录用

    1、拟录用人员的确定。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省级暨部分省级直管单位拟录用人员;各州(市)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本地拟录用人员。

    2、公示。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省级暨省级直管单位拟录用人员将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网站或招考单位公示;各州(市)拟录用人员在本地招考公告发布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录用。省级机关的录用手续于2008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毕,省级直管单位的录用手续于2009年1月31日前办理完毕。各州(市)录用手续于2008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毕。

    公务员录用并不凌驾于任何合法的用工合同之上。考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原用工合同若由于考生考上公务员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约定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八、 纪律

    1、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所有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时需仔细阅读《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由于必须点击“同意”方可进入报名界面,故考生一旦开始报名即需受相关承诺的约束,若违背承诺则按所附处罚条款予以处理。

    2、对违反考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其中,对于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分。特别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与被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我们还将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与被替考者均处以开除的处分;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还将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3、对违反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无故不录用考生的单位或部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做出宣布无效或责令其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等处理决定,并将通报全省且取消该单位或部门三年内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资格。

    九、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监督机构对我省公务员招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招录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省委组织部举报受理电话:0871-12380

    省人事厅举报受理电话:0871-3635203

    各州市的举报受理电话在当地公告中予以公示。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事厅

    二00八年六月五日

              

  • 公告:云南省人事厅2008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通知

    2008-06-07 11:53:35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2008年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定于200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务员86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8年云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08年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云南省人事厅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2008年云南省招考公务员岗位计划表

     云南省2008年法检察系统考试用书

     2008年云南省人事厅考试中心详细地址、联系方式

     2008云南省各级各地公务员考试报名咨询电话

    一、招考计划

    (一)法院系统:128家单位,计划录用460人。其中:司法工作291人、书记员20人、司法警察 62人、计算机17人、文秘48人、会计与审计13人、新闻工作2人、档案管理6人、人力资源1人。具体是:

    省高级人民法院6人;昆明市及所辖县(市、区)人民法院68人;昭通市及所辖县(区)人民法院59人;曲靖市及所辖县(市、区)人民法院26人;楚雄州及所辖县(市)人民法院18人;玉溪市及所辖县(区)人民法院12人;红河州及所辖县(市)人民法院35人;文山州及所辖县人民法院29人;普洱市及所辖县(区)人民法院36人;西双版纳州及所辖县(市)人民法院11人;大理州及所辖县(市)人民法院37人;保山市及所辖县(区)人民法院31人;德宏州及所辖县(市)人民法院22人;丽江市及所辖县(区)人民法院23人;怒江州及所辖县人民法院16人;迪庆州及所辖县人民法院10人;临沧市及所辖县(区)人民法院21人。

    (二)检察院系统:122家单位,计划录用404人。其中:司法工作287人、司法警察24人、计算机30人、文秘36人、会计与审计19人、新闻工作5人、法医1人、档案管理1人、人力资源1人。具体是:

    省检察院5人;昆明市及所辖县(市、区)人民检察院58人;昭通市及所辖县(区)人民检察院68人;曲靖市及所辖县(市、区)人民检察院28人;玉溪市及所辖县(区)人民检察院9人;红河州及所辖县(市)人民检察院32人;楚雄州及所辖县(市)人民检察院12人;文山州及所辖县人民检察院25人;普洱市及所辖县(区)人民检察院21人;西双版纳州及所辖县(市)人民检察院14人;大理州及所辖县(市)人民检察院38人;保山市及所辖县(区)人民检察院24人;德宏州及所辖县(市)人民检察院14人;丽江市及所辖县(区)人民检察院7人;怒江州及所辖县人民检察院11人;迪庆州及所辖县人民检察院11人;临沧市及所辖县(区)人民检察院27人。

    (三)相关事宜:

    根据法院、检察院工作的特殊性,司法工作与书记员为司法岗位,其余为非司法岗位。

    本次招考的具体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云南省2008年公务员招考计划表》,该表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省人事厅网站(www.ynrs.gov.cn)

    云南考试网(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www.ynrsks.cn

    本次招考的所有岗位统一使用11位岗位代码。具体的岗位代码请查阅《云南省2008年公务员招考计划表》。

    二、报名与报考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的时间为2008年6月17日至27日,具体为每天的6:00-24:00(中断时间为系统管理及数据备份时间)。

    网络报名网站为云南考试网(www.ynrsksw.cn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www.ynrsks.cn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至1990年1月1日期间出生);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已取得法学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3岁;报考司法警察的人员,年龄在18—28岁之间;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成人教育学历的人员需持毕业证方可报考);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七章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结合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性质和专业特点,符合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直接进入综合测评:已取得法学博士以上学历和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证书和已取得B类证书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司法岗位的;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B类证书但未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和取得C类证书报考省内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自治州所辖县、民族自治县司法岗位的;

    8、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且报考司法岗位的,可不受专业限制;

    9、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08年全国范围内公务员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在职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在读的非2008年毕业的高校学生、现役军人、近两年内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被辞退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近两年内未满原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在2005-2008年内任何公务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它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四)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

    参照《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条第4项“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执行。根据法院、检察院工作的特殊性,对报考省内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自治州所辖县和民族自治县或报考各州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非司法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可按2:1的比例开考。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岗位,可按2:1的比例开考。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两个科目,这两门科目的考试范围以《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增补资料与习题集》为准。满分各100分,共计200分。法律专业科目分设A、B试卷。A卷为报考司法岗位考生试卷,B卷为报考其它非司法岗位考生试卷。

    (二)笔试时间

    笔试定于2008年8月30日统一进行;笔试地点及具体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地点

    以州、市所在地设置笔试考点,考点由考生自行选择。

    (四)笔试成绩按岗位分类的排名名单(含加分)在笔试结束45天内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有关加分政策

    1、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规定,对于从2003年开始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云青联〔2004〕8号文件规定,同时予以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按云教学〔2005〕14号、云青联〔2006〕25号文件规定,凡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在报考云南省法检系统公务员时,分别给予笔试成绩加4分、3分、2分。这两部分人员享受加分政策,需在报名时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2、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予以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届时需由报考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到指定地点审核。

    所有拟加分人员在通过网络报名后,需将申请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用扫描仪扫描后形成电子照片,并从www.ynrs.gov.cn的“公务员招考”栏目中下载《笔试加分人员申请表》,如实填写后,于2008年6月30日以前用E-MAIL将证明材料的电子照片及笔试加分人员申请表发送至电子邮箱ynsrstgwyc@sina.com中。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审核后将于笔试前在网络上公示加分人员名单。

    同时符合上述几种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四、面试

    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考虑到法、检系统工作的特殊性,针对法、检系统不同岗位的专业特点,今年的面试工作采取综合测评的方式进行。

    (一)确定综合测评人员

    1、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通过司法考试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综合测评,对笔试人员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根据笔试情况和有关规定研究确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在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不低于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综合测评的人员名单。

    2、确定综合测评人员

    进入综合测评的人员若自行放弃测评等原因导致该岗位综合测评人员数与拟录用数不足2:1的,则从最低控制线以上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自动放弃综合测评资格的考生,应在综合测评前向报考单位写出书面说明,此说明可以使用传真件,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三年内禁止参加云南省内的各级公务员考试。

    对于不要求通过司法考试的招考岗位,笔试人员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本岗位综合测评人选,免笔试人员全部进入综合测评。若该岗位笔试人员达不到2:1综合测评比例,但总的综合测评人数达到2:1比例的,不再递补笔试人员。

    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人数达不到2:1综合测评比例要求的,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并征得报考条件相同、岗位相近且在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其他考试人员同意后,由省法检系统招录工作人员办公室调剂人员到该岗位进行综合测评。如遇其它特殊情况导致综合测评人数不足2:1的岗位,经省法检系统招录工作人员办公室批准,可进行差额或等额综合测评。

    (二)考生信息复审

    考生个人信息的复审时间为综合测评前1至2周,由当地组织部门、法院、检察院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对比。届时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取消该人员综合测评资格,并按照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在综合测评当天复审资格。递补人员由各地进行公示,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若信息仍旧不符则取消该岗位招考或进行等额综合测评。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加分的证明文件、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各一份。本省考生要求必须持原件进行复审,外省考生可委托他人持复印件进行复审,综合测评时必须提供原件。

    (三)综合测评的实施

    综合测评由省、州(市)委组织部分别会同省、州(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组成综合测评评委小组,在指定地点对参加综合测评的人员进行测评。

    (四)综合测评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综合测评的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若报考者的综合测评成绩达不到60分,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测评,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体检和政审等程序。

    五、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

    笔试各科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合成办法如下:

    (一)笔试考生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法律专业知识+加分)/2×50%]+(综合测评成绩×50%)。

    (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免笔试考生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加分/2)×50%]

    六、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和政审人选的确定。各州(市)组织部门、法院、检察院和省级招录机关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进行岗位排名,按每个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计划招考数进行等额体检和政审。

    (二)体检。法院、检察院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司法警察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及相应的规定进行体检。针对法院、检察院工作的特殊性,报考司法岗位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胎记和疤痕,无色盲、无斜视、无内斜视、无人工晶体眼、无口吃和嗓音明显嘶哑、无肢体伤病愈后明显后遗症等。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根据我省实际,在参照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同时,我省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身体条件放宽为:身高,男性不低于1.66米,女性不低于1.58米;裸眼视力,为4.6以上。体能素质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测评。

    相关体检标准和公安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试标准可在省人事厅网站(www.ynrs.gov.cn)查询。

    (三)政审。政审工作由招考机关负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了解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或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并对政审对象的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复审。

    若出现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顺延该岗位综合测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参加体检和政审。

    七、公示和录用

    (一)拟录用人员的确定。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根据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省级单位拟录用人员;各州(市)根据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本地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综合测评、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省级单位拟录用人员将在报考网站和招考单位公示;各州(市)拟录用人员在本地招考公告发布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未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录用。州(市)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的录用手续于2008年11月10日前办理结束,并分别报省法院和省检察院,省法院、省检察院于11月25日前审核结束,并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八、 纪律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所有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时需仔细阅读《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由于必须点击“同意”方可进入报名接口,故考生一旦开始报名即需受相关承诺的约束,若违背承诺则按所附处罚条款予以处理。

    (二)对违反考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其中,对于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分。特别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与被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我们还将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和被替考者均予以开除处分;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还将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三)对违反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无故不录用考生的单位或部门,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将责令其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若仍然坚持不办的,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宣布单位“不录用”的决定无效,通报全省,三年内不得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

    (五)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不指定、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九、 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负责对我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招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招录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省委组织部举报受理电话: 0871-12380

    省法院举报受理电话:     0871-4095807

    省检察院举报受理电话:   0871-4093370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二00八年六月五日

     

    2008年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

    考试用书出售信息

     

    云南省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办公室授权以下单位出售2008年我省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用书《公共基础知识》、《法律专业知识》(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版)及2008年《增补资料与习题集》,具体地点是:

    1、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校本部映秋院117办公室,电话:0871-5031788,6644744;

    2、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168号云学教育中心(云南民族大学大门右行100米),电话:0871-5036927;

    3、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嘉丝特酒店五楼(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大楼旁),电话:0871-4093587;

    4、云南省昆明市南三环十里长街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招录办公室,电话:0871-4095497。

    附:

    云南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73个)

    昆明市(3):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
    昭通市(10):昭阳区、鲁甸县、巧家县、盐津县、大关县、永善县、威信县、绥江县、彝良县、镇雄县
    曲靖市(2):富源县、会泽县
    楚雄州(6):双柏县、南华县、大姚县、姚安县、武定县、永仁县
    普洱市(8):墨江县、景东县、镇沅县、江城县、孟连县、西盟县、澜沧县、宁洱县
    大理州(9):漾濞县、鹤庆县、弥渡县、南涧县、巍山县、永平县、云龙县、洱源县、剑川县
    保山市(3):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
    红河州(6):屏边县、金平县、泸西县、元阳县、红河县、绿春县
    文山州(8):文山县、砚山县、西畴县、麻栗坡县、马关县、丘北县、广南县、富宁县
    丽江市(2):宁蒗县、永胜县
    德宏州(1):梁河县
    西双版纳州(1):勐腊县
    怒江州(4):泸水县、兰坪县、贡山县、福贡县
    迪庆州(3):香格里拉县、维西县、德钦县
    临沧市(7):临翔区、永德县、凤庆县、沧源县、镇康县、云县、双江县

    云南省民族自治州(8个)

    楚雄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迪庆藏族自治州       

    云南省民族自治县(29个)

    昆明市(3):石林彝族自治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玉溪市(3):峨山彝族自治县、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

    红河州(3):屏边苗族自治县、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河口瑶族自治县

    普洱市(9):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东彝族自治县、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盂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西盟佤族自治县

    大理州(3):漾濞彝族自治县、南涧彝族自治县、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

    丽江市(2):宁蒗彝族自治县、玉龙纳西族自治县

    怒江州(2):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

    迪庆州(1):维西傈僳族自治县

    临沧市(3):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沧源佤族自治县

  • 云南省2008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2008-06-07 11:52:14

    外 

        第一条  身高、体重标准

        (一)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南方部分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宽至16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8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宽至1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3千克)。

        (二)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

        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

        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

    08年云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08年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云南省人事厅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2008年云南省招考公务员岗位计划表

     云南省2008年法检察系统考试用书

        〔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第二条  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颅骨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慢性颅内压增高,不能录用。

        第三条  有胸、腹腔内重要脏器手术史(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者,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者除外),不能录用。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胸廓畸形,不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驼背,慢性腰腿痛,大骨节病指(趾)关节粗大,存在功能障碍者,不能录用。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厘米,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能录用。

        第六条  影响功能及外观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能录用。

        第七条  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能录用。

        第八条  颈强直,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三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能录用。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重度精索静脉曲张,不能录用。

        第十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能录用。

        皮肤科

        第十一条  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能录用。

        第十二条  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不能录用。

        第十三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病毒携带者,不能录用。

        第十四条  纹身者不能录用。

        内 

        第十五条  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等),心电图异常,不能录用。

        第十六条  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能录用:

        收缩压:12.00--18.66千帕(90--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8.0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七条  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不能录用。

        第十八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各型肺结核及肺外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能录用。

        第十九条  各种原因导致的一叶肺不张者,不能录用。

        第二十条  胃、十二指肠溃疡,严重胃下垂(超过髂前上嵴联线),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腹部包块,不能录用。

        下列情况可以录用: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2厘米(剑突下不超过3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再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三)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者;单纯性脾大不超过3厘米,无脾功能亢进者。

        第二十一条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录用。

        (一)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酶法检验40单位以上者。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酶标法检验阳性者。

        (三)确诊为各型慢性肝炎及各种肝病患者。

        第二十二条  急、慢性肾炎,单肾,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能录用。

        第二十三条  血栓闭塞性各期脉管炎、雷诺氏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四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混合瘤不能录用。

        第二十五条  除单纯缺铁性贫血,且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克/dl,女性高于8克/dl者以外,其他血液病患者不能录用。

        第二十六条  各种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结缔组织疾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七条  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八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晕厥史、梦游症及神经官能症(经常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智力低下,不能录用。

        下列情况可以录用:

        (一)食物或药物中毒所引起的短时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

        (二)十三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

        第二十九条  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能录用。


        耳、鼻、喉科

        第三十条  口吃,嗓音明显嘶哑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一条  嗅觉丧失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二条  双耳失聪者;双侧听力耳语低于4米者;一侧听力正常,另一侧听力耳语低于3米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三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四条  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五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六条  鼻畸形,严重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及其它影响鼻功能的鼻息肉及慢性鼻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七条  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能录用。

        眼 

        第三十八条  双侧视力低于5.0,中心30度周围视野,不能录用。

        第三十九条  色觉异常,不能录用。

        第四十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能录用。

        第四十一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上者,不能录用。

        第四十二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能录用。

        第四十三条  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不能录用。

        口腔科

        第四十四条  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过两个,不在一起的超过三个;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能录用。

        妇 

        第四十五条  妊娠期内不能录用。

        第四十六条  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肿块、慢性盆腔炎等妇科疾病,阴道分泌物淋菌快检阳性者,不能录用。

        第四十七条  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子宫脱垂、乳房肿瘤不能录用。

  • 特岗信息:2008年云南省红河州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简章及岗位设置

    2008-06-06 17:04:36

    特岗信息:2008年云南省红河州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简章及岗位设置

    2008年云南省红河州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招生简章已经出来了,有意向报考向红河州方向报考的考生可以查看了,具体的招聘人数、各个岗位、具体条件要求,欢迎大家访问点击查看!!!!!

    一、云南省红河州2008年特岗教师招聘简章

    二、云南省红河州2008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

  • 解答:2008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岗位信息查询的问题

    2008-06-04 09:26:34

    关于2008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岗位信息查询的问题解答

    这段时间临近云南省2008年公务员考试报名的时间也渐渐接近,根本以往的考试时间推断,6月份中,查看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信息的人也多起来了,在次期间云南招生考试信息网老师专业开发为参加云南省公务员考试的考生提供网络咨询与现场咨询的服务,而且是免费的为考生解答公务员考试当中所会遇到的问题,在线上QQ的朋友可以通过QQ号122738362在线咨询咨询或麦克风咨询,或是电话咨询0871-5388922,

        至于云南2008年公务员考试岗位,等待云南省考试中心www.ynrsksw.com发布公告为准,到时候考生可以到网站或是报纸查看,或是查看云南招生考试信息网www.ynexam.com查看,根据人事厅公布的信息岗位,报名条件,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报考,

    2008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时间为6月份报名、8月份考试,实行网络报名,网络电子银行交费,
    考生可以在云南人事厅开放的时间内下载准考证参加考试,报名不需要毕业证及户口本之类,
    报名需填写考试报名表,上传电子照片,然后等待人事考试中心的审核,进人面试需出示毕业证、
    身份证等原件,考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公安类岗位的需要加考《公安基础知识》,
    更多信息请关注考试中心网站www.ynexam.com
    需要参加云南大学教学公务员培训班的学员注意:
    每个月一个培训班,月月开办,需要参加的请注意开课时间表www.ynexam.com

    关注云南2008年公务员考试岗位信息的请关注网站信息和报名,每年都会在上面公布。

  • 云南2008年法检系统公务员招考解读(考试很难的喔)

    2008-06-04 09:25:18

    临近2008年云南法检系统公务员招考时间到了,许多考试也希望尽快得到相关的考试信息,比如:考试时间,报名流程,招考人数,岗位信息等。现在给大家解读一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 招考对象
    1、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2006年、2007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视为2007年的应届毕业生。
    2、2006年及以前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成人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未就业人员(成人教育学历的人员须持毕业证方可报考)。
    3、其他符合用人单位招考条件的非公务员身份在职人员。
    报考省内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各民族自治州所辖县(不含市、区)和民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其学历可放宽到大学专科。
    (二)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3、报考不受户口限制。
    4、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即:1973年6月23日后出生)。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已取得法学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3 岁。
    5、报考司法工作、书记员岗位的人员,应当具备法律专业学历,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可不受专业限制。报考其它工作岗位的,必须具备与履行该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要求。
    6、已取得法学博士以上学历、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证书和已取得B类证书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可免考法律专业笔试科目;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B类证书但未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和取得C类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在报考省内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自治州所辖县、民族自治县的各种岗位时免考法律专业笔试科目;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无论取得A类、B类或C类证书,报考省内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自治县,可免笔试科目直接进入面试。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相关公告6月公布,报名注意查看云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ynexam.com/ 
    四、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专业》两个科目。满分各100分,共计200分。法律专业科目分设A、B试卷。A卷为报考司法工作、书记员岗位类考生试卷,B卷为报考其他非司法工作岗位类考生试卷。
    考试范围:详见云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ynexam.com/ 
    五、考录程序
    考录实行分步淘汰制,具体步骤如下:
    (一)笔试
    (二)确定面试人员
    1、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根据考试情况和有关规定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不低于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首轮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首轮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导致岗位拟录用数与面试人员数不足1:2的,则从最低控制线以上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依次递补。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在面试前向报考单位写出书面说明。
    对于同一个招考岗位,免考法律专业科目人员和不免考法律专业科目人员,分别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本岗位首轮面试人选,免笔试人员无论人数多少,直接进入本岗位面试。若按以上比例确定的面试人员中,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但该岗位面试人数仍不低于1:2面试比例要求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2、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以上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面试比例要求的,经省委组织部批准 ,并征得报考条件相同、岗位相近且在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其他考试人员同意后,由省法检系统招录工作人员办公室调剂人员至该岗位进行面试。如遇其它特殊情况导致面试人数不足1:2的岗位,经省法检系统招录工作人员办公室批准,可进行等额面试。等额面试人员面试分数必须在80分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五、2008年云南法检系统公务员招考辅导班云南大学开班,需要参加辅导的请联系电话:08715388922,QQ:122738362
  • 云南省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安排的通知

    2008-06-03 10:01:39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安排的通知
    (云教人[2008]41号)
     
    各州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切实做好2008年“特岗计划”实施和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经研究,决定今年的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继续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以保证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特岗教师的招聘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于下:

        一、招聘计划和工作要求

        (一)云南省教育厅不统一发布招聘公告,由各州(市)、县(市、区)按照本通知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分配2008年特岗教师招聘执行计划的通知》(云教人[2008]40号)的要求,于2008年6月5日前,在州(市)、县(市、区)招聘网站和其他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和《2008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执行计划表》(详见附件1),同时将计划表发送电子邮件至云南省特岗办(云南省教育厅人事处,下同)电子邮箱jytrsc@126.com,供省级招聘网站采用。

        (二)各州(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高等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张贴、班会等各种媒体手段,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宣传“特岗计划”的方针政策和特岗教师招聘的有关信息。云南省教育网(http://www.ynjy.cn)及其人才人事网页和学生管理网页(http://rsc.ynjy.cnhttp://xs.ynjy.cn)、云南省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rs.gov.cn),是我省省级特岗教师招聘网站。应聘毕业生可登录上述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并直接到现场报名。各有关州(市)、县(市、区)要及时建立并开通招聘网站和电子邮箱,将网址和电子邮箱地址发送至省特岗办电子邮箱,招聘网站要设置到省级网站的链接。

        (三)各州(市)、县(市、区)要严把招聘政策,严把报考条件,按照规定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工作。特岗教师面向全国招聘,招聘对象要求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并符合以下条件: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聘年龄在30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非专招本科生岗位可招聘2008年应届全日制专科毕业生,但不得招聘非2008年应届的专科毕业生;2.取得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4.应聘者需通过学历认证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四)各州(市)、县(市、区)可以对专招本科生岗位采取特殊措施,但需报省特岗办备案许可,并将采取特殊措施所招聘的全日制本科生计入招聘总人数。

        二、考试有关要求

        (一)报名

        省教育厅学生工作部门和各高校学生就业工作部门负责宣传、动员毕业生报名应聘特岗教师;各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安排专人值班负责接受应聘毕业生政策咨询解答。应聘毕业生在云南省教育网下载《2008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一式两份,应届生交所在学校的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现场报名时提交。

        因时间较紧,毕业生可在网上进行意向报名,但必须按时到现场进行报名;2008年6月6日—6月16日为现场报名时间,按照各州(市)、县(市、区)招聘公告的通知到现场进行报名,接受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现场报名所需材料:4张免冠半寸半身近照和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已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的原件和复印件(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毕业证)。报名结束后,各州(市)须于2008年6月18日前汇总,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汇总填写《2008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2),传真报送省特岗办,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二)准考证发放和笔试时间、地点

        准考证发放时间:2008年7月9日—12日,准考证发放地点详见各州(市)、县(市、区)招聘公告;笔试时间:2008年7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各州(市)、县(市、区)招聘公告。

        (三)笔试其他事项

        1.总体安排。由省教育厅负责统一命题制卷、阅卷,考务工作和准考证印制、发放由各州(市)、县(市、区)具体负责。笔试工作各环节均严格按普通高考的各项要求执行。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考试科目分为两个类别: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7个学科参加笔试;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英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13个学科参加笔试,初中、小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3.考务管理

        (1)领取试卷时间:各考点于2008年6月18日前,各州(市)根据报名人数和考场设置情况,填写《2008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试卷需求暨考场安排表》(详见附件3)报送省特岗办。各州(市)于2008年7月9日—11日,到省特岗办领取笔试试卷。

        (2)考点设置:各州(市)、县(市、区)教育局在州(市)政府所在城市或县城设置考点。各州(市)需在招聘公告中说明本州(市)的考点设置情况。

        (3)考场要求:笔试按现行高考有关要求组织执行,严肃考风考纪。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过30人,实行单人单座。考场偶发事件可按《云南省教育考试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参考》办法参照处理。考试违纪者按普通高考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妥善处置。

        (4)交回试卷时间:各州(市)于2008年7月14日—17日,将考完的试卷按规定封装后,交省特岗办。在交试卷时,必须以县(市、区)为单位提交实际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名册(书面及电子文档各一份)。

        (5)2008年7月25日前,将考试成绩(书面及电子文档各一份)以机要件形式寄给各州(市)教育局。需自取者可联系自取。

        (6)需查分者,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登记后,报省特岗办进行统一查分。查分概不对个人进行。

        (7)考试值班、考务问询电话:0871—5123983、5161167。

        (8)各州(市)可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考务管理方案。

        (四)面试、体检

        1.面试。笔试结束后,各州(市)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岗位和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2的比例初定面试人员,并填写《2008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登记表》(详见附件4),报送省特岗办审核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对毕业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复审时间为面试前一星期,资格复审是对毕业生所持证件材料的再次审查。届时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则按照本县(市、区)的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县(市、区)没有递补人员的岗位可由州(市)从储备人员中递补。

        面试考官由各州(市)、县(市、区)采取异地交流和临时派遣;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面试考官对面试考生的组合实行抽签。具体工作由各州(市)组织县(市、区)开展,面试内容由组织面试的州(市)教育局参照当地现行教师面试办法自定,以分学科说课或讲课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等于总成绩。

        2.体检和聘用。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将情况报送省特岗办核准后,方可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无检举即可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向省特岗办报送《2008年拟聘特岗教师登记表》(详见附件5)。

        三、纪律要求

        特岗教师的招聘考试工作,要纳入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严肃处理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云南省教育厅

                                           2008年5月28日

    附件表格下载:

    2008年特岗教师招聘用的4个附件表格.xls

    2008年特岗教师招考考试试卷需求暨考场安排表.xls

     

    另外附云南2008年特岗招聘考试资料下载的请登陆云南特岗教师招聘网http://www.ynexam.com/teacher/tegang/index.html

  • 招聘:云南省2008年交通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008-05-29 19:04:29

    2008年云南省交通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经省人事厅批准,云南省交通厅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3名,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省公路局(局属事业单位)98人;
        云南省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局40人;
        云南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1人;
        云南省交通厅公路工程定额站2人;
        云南省昆瑞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5人;
        云南省昆磨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18人;
        云南省东部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3人;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15人;
        云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20人;
        云南省交通中心医院10人;
        云南省交通厅汽车技术测试中心站1人;
        以上合计233人,招聘岗位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招聘范围
        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待分配期限内毕业生);有一定工作经验的社招人员。
        四、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5月29日至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云南人才市场(昆明市人民中路武成商业步行街)。

      历年事业单位考试下载资料:www.ynexam.com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2)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持《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名;就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持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报名;
        (3)符合条件的社会考生持未就业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明原件报名;
        (4)报名时每人交2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以及能说明个人成绩、特长的相关材料。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
        1、笔试:由省交通厅委托省人才市场组织办理。按照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3:1以上的比例组织考试,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及岗位。笔试按照百分制评分,笔试成绩按照考分从高到低顺序,以考生数与招聘岗位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范围: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由朱援朝、张金涛主编的《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
    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由省交通厅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教学岗位面试增加试讲)。
        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每个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按照百分制评分,面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
        (三)考核
        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按计划招聘数进行等额考核。
        (四)体检
        1、体检标准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云南省交通中心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4、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在“云南交通信息网”(网址:www.ynjtt.com)及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或是www.ynexam.com的转发信息。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人事厅审核确认后,凭省人事厅的聘用通知,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聘用等手续。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业报到证》;
        3、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就业报到证及本人的学籍档案。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5、除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外,其他人员提供常住户口证明。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事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经省人事厅批准,由招聘单位采取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七):培训:云南事业单位考试培训报名电话:0871-5388922

  • 回忆录:写给2008年成人高考的考生

    2008-05-11 16:36:29

    从2005年中师毕业开始,我就开始了我的学历考试之路,开始大家都考自学,就跟着也考,考出每几门,因为工作忙碌,因为自己的懒惰,呵呵,还是终究没有坚持下来。后来跟同学一起加入了成人高考的队伍,于是我的学历也终于如愿以偿的达到了本科,顺利的长了工资,很幸运哦。
    说起成人高考的路,相对来说是很幸运的,2006年跟云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ynexam.com/的张老师学习45天快速突破成人高考难点课程,学习之后就考上了云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呵呵,偶就沾光了,没想到接着通知素就考上了大学,哪个滋润啊,因为2008年考上的就涨了一倍的学费,所以我很幸福啊!
    学习的过程也是相对来说很简单,只要去学习了,参加了考试基本就考试合格了。咱专科三年竟然还混了个班长,最后还上台领奖,被评上优秀干部,呵呵,真的是很不错吧!
    应该说考成人高考之前我的学习之路很不顺利,花了很多的钱,但是自从跟张老师学习之后参加了成人高考我感受到了这里面的快乐,呵呵..............
    总之,谢谢云南招生考试信息网张老师,谢谢成人高考给了我知识,给了我学历达标!
  • 2008年云南省法院、检察院公务员考试招考辅导班

    2008-05-10 17:20:07

    云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系统招考从2006年8月份开始第一次从公务员考试中分裂出来,单独组织考试。云南教育培训中心第一次组织法检考前培训班(也是云南唯一的一家),就取得了辉煌的成绩,笔试平均88.4%的上线率,面试达到79.2%的过关率!
    这一成绩开创了云南考试界的最好成绩,并获得社会和考生的广泛赞誉。应广大考生的强烈要求,秉承我中心高效优质的教学理念,我中心将继续针对2008年下半年的法检系统考试开设考前辅导班。
    开班时间:2008年6月28号

    辅导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法律专业知识》

    辅导费:390元(RMB)

    备注:报名按交费的先后顺序排座位,开课前无故退费,退还学费的80%,开课后概不退费

    授课老师:张玉:云南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法检教材编委,公务员辅导权威。
    韩杰:云南大学人文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法检教材编委,曾多次参加考试命题.
    张巨成:博士,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法检教材编委,曾多次参加考试命.
    杨临宏: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法检教材编委,《法律专业知识》考试辅导专家。
    马惠娟:云南师范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律系主任曾多年参加公务员教材编写,公务员辅导专家。
    马利华:  云南大学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法检教材编委, 《法律专业知识》考试辅导专家。

    报名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43号电大写字楼5楼520室(云师大正门对面)

    报名电话: 0871-5388922、13629477159

    在线咨询QQ:122738362

     

  • 云南省2008年农村信用社招聘员工考试分数成绩出来了

    2008-05-09 11:47:26

  • 云南民族大学08年自考本专科招生简章

    2008-05-07 18:20:18

    云南民族大学是一所培养包括汉族学生在内的各民族高级专门人才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坐落在四季如春、风景秀丽的中国昆明,创建于1951年8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成立的民族高等院校之一,也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与云南人民政府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

    云南民族大学专修部创建于2007年,是专门为大学自考助学设立的机构。拥有设备先进的多媒体实验室和网络实验室。

    学校研究所在职教师中教授、副教授20余人,博士6人,有浓厚的教学科研氛围,聘请了十余名国内外知名的院士、博士生导师为客座教授。从今年高中毕业生中限额招收部分大学自考生(自考大专、独立本科)。

    一、办学理念:以人为本,为有志获得高等教育学历的青年搭建平台。力争做到“低标准录入、高规格培养”。

    二、办学方略:双证保险,全日制培养。凡取得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特别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入学后我们将实施全日制教育,从二年级开始我们将针对每一位学生实际情况作出分流培养的决策:部分学生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考班(成绩优秀者),所有课程合格后颁发国家教育部大专、本科文凭及学士学位(此文凭可参加全国各地公务员考试)。部分学生参加成人高等教育班或网络教育班(成绩一般者),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本科成人高等教育或网络高等教育文凭。

    我院是唯一一家实施双证保险的兴办自考办学单位。

    三、管理措施:规范化、人性化、精细化。实施学生平安保险,使每一位学生在校期间安全得到保障;委派我校硕士研究生免费作个别辅导,真正让学生听懂学会;除配备班主任外,还配备生活辅导教师,经常和家长沟通情况,在学生管理上做到“规范化、人性化、精细化”,让家长放心;双少生(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优惠学费100元;实施毕业证书双保险制度,使绝大多数考生学习满可以获得本科或专科文凭。


    招生对象:应往届高中、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层次学制
    专业名称
    计划人数
    学费标准








    汉语言文学
    100
    2800元年
    法律
    100
    2800元年
    英语
    50
    2800元年
    秘书
    50
    2800元年
    会计
    50
    2800元年
    计算机信息管理
    50
    2800元年
    行政管理
    50
    2800元年
    旅游管理
    50
    2800元年
    工商企业管理
    50
    2800元年
    房屋建筑工程
    50
    2800元年
    广告学
    50
    2800元年

    2008年云南民族大学自考本专科各专业课程介绍及就业方向

    备注:每年参加统一组织的自学考试3-4次,每次3-4科,各科考试成绩合格,修满学分,

    颁发经省教育厅验印的高等教育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一次考试未通过

    的课程,还可以参加二次、三次考试,直止通过。

    报名办法:(1)电话及短信报名:0871- 5388922、6952280 、13629477159 曹老师 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13708797044

    (2)电子邮件及QQ报名:ynexam@126.com 、QQ:122738362、81711603 (24小时咨询服务)

    (3)信函报名:请写明你的姓名、联系电话、家庭详细地址并邮寄给我们,收到你的信函后

    我们即电话回复。

    招生办公室:昆明市121大街243号电大写字楼520室办公室(云南师范大学对面)  

    通讯地址:昆明市121大街243号电大写字楼520室办公室张老师 曹老师

    邮    编:65003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额满

    报到时间:第一批2008年8月15日开始,第二批2008年8月26日开始

    市内乘车:火车南站乘64路,火车北站乘22路,东部客运站乘111路

    东菊客运站乘1路或85路到建设路再转乘22、84、65

    西站和黄土坡客运站乘55路,到云南师范大学下车即到。

    注意事项:

    1、云南省地州及省外学生报到时务必先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学校统一派学校专车接待

    2、我校不在火车站、客运站、学校门口等地方设置接待站,需要接待的同学请提前电话联系

    3、请勿在火车站、客运站、学校门口等地方和陌生人打岔,更不要把通知书等物品交与陌生人

    4、我校会在7到8月通过邮政发放录取通知书,请不要接受陌生人的所谓“通知书”,以免上当受骗

    5、学生报到时录取通知书只能统一交到学校办公室,不得交给办公室外任何陌生人

    报到交费的唯一地点是云南民族大学本部本学院财务部。

  • 云南昆明市2008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开始了??

    2008-05-07 18:18:42

    很多网友就《昆明市事业单位暂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咨询我站工作人员,2008年昆明市事业单位还招聘吗?
    我们就此问题向昆明市人事局了解后,昆明市人事局答复:2008年因为要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新的招聘政策完善之前,昆明市各事业单位暂时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目前《 2008年昆明市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出台,昆明市人事局的工作一直都在积极地推进,但是一项政策的制定出台需要大量的研究论证,这也要广大朋友理解。为了符合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对原执行的招聘政策将有所调整,现已在修改、完善阶段。等招聘政策确定以后,各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招聘人员。
    具体招聘公告请随时关注云南招生考试信息网www.ynexam.com
  • 云南08年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录取分数成绩查询

    2008-05-07 18:17:46

    2008年云南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于4月27日结束,考试刚结束就不段有网友咨询云南招生考试信息网工作人员关于成绩查询的问题,网上甚至有成绩已经可以查询的说法,截止5月7日下午6点发稿为止,云南招生考试信息网www.ynexam.com还没有收到云南农村信用社联社的任何正式的关于成绩公布的通知。请广大考生朋友继续关注云南招生考试信息网,待阅卷工作结束后,省联社会尽快公布考试情况,云南培招生考试信息会在第一时间发布本次考试成绩查询信息。
  • 2008年云南省成人招考生网上报名指南

    2008-05-05 16:49:21

     

    2008年云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实行全面网上报名:先由考生上网填报考生的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确认点确认。考生报名时,请按下列步骤操作:
      一、查询成人高考政策规定

      2008年8月份,具体以招考中心分布为准,希望报考成人高校的考生,可登陆云南招生考试信息网(www.ynexam.com)查询各类成人高校招生简章、考试时间、考试科目、招生专业计划,了解报考条件及有关规定;也可以到当地招办购买《云南招生》(成人高考专版)查看以上资料。有疑难问题的,及时向当地招办咨询。其中要特别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1、了解成人高考的层次

      成人高考招生有四个层次:专科起点升本科(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简称高起专)、中专。其中,专升本是指已经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报考本科专业学习;高起本指高中毕业、中专毕业的考生报考本科专业学习;高起专指高中毕业、中专毕业和同等学历(具有相当于高中水平)的考生报考专科专业学习;中专是指初中毕业和高中毕业的报考参加中专专业学习。不同层次的招生有不同类的招生简章,应有针对性地查看。

      2、了解学习形式

      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学校招生有四种学习形式:脱产、业余、夜大、函授,其中业余包含了半脱产和夜大。2008年开始教育部已经取消了脱产学习,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学习形式,选业余的,要向学校咨询清楚,避免学习与工作时间冲突。

      3、了解招生科类

      成人高考科类较多,不同层次有不同的科类;不同科类对应的专业不同,考试科目也不同。考生要了解所报考专业属于哪个科类。

      4、了解报考照顾条件

      报考前了解照顾条件,以便确认时及时提供所须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避免该享受的照顾没享受,也避免多次往返,一次完成报名。

      二、主要操作流程及其注意事项

      考生在充分了解成人高考报名政策、规定的基础上,于2008年8月份登陆云南招生考试信息网(www.ynexam.com)点击招考频道入口进入,点击“进入工作网”进入“云南招生考试工作网”注册报名。

      (一)报名方法

      第一步,进行用户注册。登陆“云南招生考试工作网”网站后,点击“进入工作网”,“考生免费注册”显示责任声明,确定后进入注册页面,考生进行注册。用户名、密码、真实姓名由考生自定,用户类型选“成人高考考生”,确认点可以选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口所在地招考办,以就近为原则。点击确认,注册完成。

      第二步,录入报考信息。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管理系统”页面,要求考生:

      1、查看公告。各州(市)招办将发布对考生报名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如:考生确认点选择办法、领取准考证时间等。同时可进行“密码”修改操作。

      2、录入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点击“考生报名”进入信息录入页面,依下列次序操作:

      (1)核对“考生标签”。“县区”、“确认点”与公告不符的要进行修改。确认点及其他注册信息修改后,注册信息自动更新。

      (2)录入“考生报名”信息。所有内容须认真、如实录入,其中“查询密码”是供考生查询成绩信息、录取信息及补报志愿用。

      (3)志愿选择。考生可以选择两个志愿,在第一志愿栏和第二志愿栏后有“志愿选择”点,点击后进入下一页面,显示有2008年在云南省招生的所有学校和专业,考生可设定检索条件检索,考生选定要报考的专业后选择标志,再点击专业列表上端的“确定”按钮,志愿选择完成。第一志愿为必选内容,第二志愿考生可选可不选。

      (4)核对查看报名信息。志愿选择完成后,系统自动返回考生报名信息页面,发现错误,在本页面修改,然后点“保存”,信息录入完成。考生也可以在保存后,返回上级菜单,点击“报名信息查看”功能查看、打印报名信息。

      第三步,确认、照相。考生在网上完成报名信息录入后,考生本人到注册时所选确认点确认。确认时,须提供注册用户名,专升本考生须提供专科及专科以上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照顾条件的,要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医学类考生要提供卫生管理部门的报考审批表。确认时,要采集考生本人照片,考生拍照后,由确认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要认真核对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报考回执由考生保管,确认表背面粘贴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专升本、高起本、专科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报省招办批准后确认。

      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后,考生报名完成。

      (二)注意事项

      1、考生要如实录入,签字前要认真核对。考生信息一经确认,就作为考试、录取及教育部注册信息,未经省招考办领导批准,不得修改。

      2、考生注册信息和查询密码要记牢,并妥善保管,不要轻易泄露。如果密码遗忘,可以到所属确认点申请更改。

      3、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疑难问题、技术问题和招生管理规定问题,请向当地招办咨询;院校办学方式及专业方面的问题,请向学校咨询。

    最后。需要参加2008年云南省成人高考各科目辅导的学员可以通过咨询0871-5388922来参加辅导,帮助更多学员一次性过关,

    下载历年考试试题及模拟试题的请登陆考试信息网www.ynexam.com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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